Publisher: Administrator Date:2022-06-11
骨水泥套管组件适用于骨水泥套管组件,包括骨水泥枪(或称骨水泥注入器、骨水泥填充器、骨水泥搅拌器等)和进入椎体的工作通道器械(包括经皮穿刺器械、导引器械、扩张套管、高精度钻、工作套管等),有一次性使用和可重复使用产品,用于混匀骨水泥,并将骨水泥注入(输送)到骨髓腔或椎体,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
一、骨水泥套管组件的结构与工作原理
1.骨水泥套管组件的结构
常见产品组成示例:
1.1 髋关节置换术用骨水泥套管组件
一般由骨水泥枪、输送器(包含活塞)或注入器、搅拌杯(混合碗)、搅拌棒、漏斗等组成。
1.2 椎体成形术用骨水泥套管组件
一般由穿刺针、导针、工作套管、扩张器、手动骨钻和骨水泥注入(推进)装置等组成。
2.骨水泥套管组件的工作原理
骨水泥套管组件为配合骨水泥使用的器械,根据产品结构和组成用于不同的骨科手术,通常使用时至少需要搅拌杯及搅拌棒来调拌骨水泥。例如,在髋关节置换术中,利用搅拌器将骨水泥混匀,灌入套管中,在骨水泥枪推注作用下,将骨水泥打入骨髓腔等患处,通过打入的骨水泥来填充骨髓腔,骨水泥固化后起到固定关节假体的作用;在椎体成形术中,利用导针、工作套管、扩张套管、骨钻等器械构建椎体通道,可与球囊等机械方式膨胀器械联用,在进行椎体内扩张后,通过本产品将搅拌好的骨水泥注入到椎体患处,通过骨水泥固化后填充椎体空间,起到恢复椎体形态,重塑椎体的作用。
二、骨水泥套管组件的研发实验要求
1.产品性能研究
应当出具骨水泥套管组件产品的性能研究资料以及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和编制说明,包括所有指标的确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应明确设计和研发过程中为符合主要性能指标要求所采用的方式,主要材料的选择、来源及质量要求,影响产品的主要工艺验证内容等。
2.生物相容性的评价研究
根据GB/T 16886.1—201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标准中的方法,对骨水泥套管组件产品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申请人如通过生物学试验进行生物学评价,按照GB/T 16886.1—2011中医疗器械分类的规定,骨水泥套管组件产品中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的组件,接触时间小于24小时,属于与组织/骨短期接触的器械。依据GB/T 16886.1—2011附录A中要考虑的评价试验,骨水泥套管组件需要做的生物相容性评价试验为细胞毒性、皮内反应、迟发型超敏反应。
3.灭菌工艺研究
企业应明确产品的灭菌方式,产品注册申报时应给出确定灭菌方式的相关研究资料。
如产品通过环氧乙烷进行灭菌,应根据GB 18279《医疗保健产品的灭菌 环氧乙烷》系列标准的要求对灭菌工艺进行确认,包括产品灭菌的适用性、包装及材料要求、生物指示物及化学指示物的选取、灭菌剂的配方及要求、初始污染菌的要求、灭菌时环氧乙烷浓度、灭菌温度、相对湿度、抽真空速率、加药量、预热时间、灭菌时间、换气次数、压力控制范围、解析方法及时间等。通过对灭菌过程进行确认,给出灭菌确认报告。应根据GB 16886.7—2015《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明确残留剂信息及采取的处理方法,并出具研究资料。
如产品通过辐照方式进行灭菌,应根据GB 18280《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辐射》系列标准的要求对辐射灭菌过程进行确认,以确定材料的适用性,建立灭菌剂量和[敏感词]耐受剂量,确定产品装载模式,确定产品剂量分布图,设置辐照周期定时器等。通过对灭菌过程进行确认,给出灭菌确认报告。
4.产品有效期和包装研究
产品有效期一般包括产品的货架寿命和使用寿命,货架寿命是指器械能够发挥拟定作用的时间段,使用寿命是指在不能发挥拟定功能之前,器械的实际使用时间,或重复使用次数和时间。骨水泥套管组件的有效期可根据组件的形式进行考虑,一般无菌方式出具的组件要考虑货架寿命,非无菌方式给出的可重复性使用的器械要考虑使用寿命。产品有效期应得到有效验证,验证试验可采用加速稳定性试验和实时稳定性试验,企业需在试验方案中设定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产品有效期验证资料可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原材料/组件、包装材料、生产工艺、灭菌方法、储存运输条件等基本信息,有效期相关影响因素的说明,稳定性试验的试验方案及试验报告等,包装封口工艺验证方案及报告等。
产品包装主要对产品起到防护和无菌屏障的作用,采用无菌包装形式的可结合产品有效期研究共同进行。无菌医疗器械包装研究可参考GB/T 19633《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系列标准、YY/T 0681《无菌医疗器械包装试验方法》系列标准、YY/T 0698《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系列标准等。
5.主要性能指标
5.1.应明确产品材料要求。与骨水泥或人体接触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应满足生物学评价要求或符合相关[敏感词]/行业标准要求,如医用聚丙烯材料应符合YY/T 0242—2007的要求,医用不锈钢材料应符合YY/T 0294.1—2016或GB 4234—2003的要求。
5.2.应明确产品重要部位尺寸及公差并给出结构图。
5.3.应明确产品外观要求。如要求各部件表面应清洁、光滑圆整,不应有凹凸不平、锋棱、毛刺、飞边、划伤、锈迹、附着物等缺陷;高分子材料组件不应有裂纹、气孔和机械杂质。
5.4.应明确产品物理性能要求。可包括如下内容:
5.4.1产品整体密封性要求。如要求产品各连接部位不得有松动和脱落现象,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5.4.2关键部位的连接处应有牢固度要求。如要求在一定持续拉力条件下保持相应时间,连接处无破损现象。
5.4.3采用负压搅拌装置的,应明确在一定负压吸引条件下的管体或罐体的可靠性要求。
5.4.4金属部件的物理性能(如硬度等)可根据临床使用要求确定。如经皮穿刺针可包括金属针管的刚性和韧性要求。
5.5.应明确产品化学性能要求。如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其残留量一般应小于10μg/g;金属部件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等。
5.6.产品经确认的方法灭菌后应无菌。
5.7.应明确产品的使用性能。如骨水泥枪的推动杆滑动应灵活自如,不得有卡阻及滑脱现象。
5.8.其他组件应根据自身特性制定专有技术指标,应能满足使用要求。
三、相关标准
根据产品自身特点适用表1中相关标准:
表1 相关产品标准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GB/T 1.1—2009 |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
GB/T 191—2008 |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
GB/T 1220—2007 |
《不锈钢棒》 |
GB/T 1962.1—2015 |
《注射器、注射针及其他医疗器械6%(鲁尔)圆锥接头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GB/T 1962.2—2001 |
《注射器、注射针及其他医疗器械6%(鲁尔)圆锥接头 第2部分:锁定接头》 |
GB/T 2828.10—2010 |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0部分:GB/T 2828计数抽样检验系列标准导则》 |
GB 4234—2003 |
《外科植入物用不锈钢》 |
GB/T 14233.1—2008 |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1部分:化学分析方法》 |
GB/T 14233.2—2005 |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2部分:生物学试验方法》 |
GB/T 16886.1—2011 |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 |
GB/T 16886.5—2017 |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5部分:体外细胞毒性试验》 |
GB/T 16886.7—2015 |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 |
GB/T 16886.10—2017 |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0部分:刺激与皮肤致敏试验》 |
GB 18279.1—2015 |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环氧乙烷 第1部分: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的要求》 |
GB/T 18279.2—2015 |
《医疗保健产品的灭菌 环氧乙烷 第2部分:GB 18279.1应用指南》 |
GB 18280.1—2015 |
《医疗器械保健产品灭菌 辐射 第1部分: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 |
GB 18280.2—2015 |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辐射 第2部分:建立灭菌剂量》 |
GB/T 18280.3—2015 |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辐射 第3部分:剂量测量指南》 |
GB/T 18457—2015 |
《制造医疗机械用不锈钢针管》 |
GB/T 19633.1—2015 |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 第1部分:材料、无菌屏障系统和包装系统的要求》 |
GB/T 19633.2—2015 |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第2部分:成形、密封和装配过程确认的要求》 |
YY/T 0149—2006 |
《不锈钢医用器械 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 |
YY/T 0242—2007 |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用聚丙烯专用料》 |
YY/T 0294.1—2016 |
《外科器械金属材料 第1部分:不锈钢》 |
YY/T 0313—2014 |
《医用高分子产品 包装和制造商提供信息的要求》 |
YY/T 0466.1—2016 |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YY/T 0615.1—2007 |
《标示无菌医疗器械的要求第1部分: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要求》 |
YY/T 0681.1—2009 |
《无菌医疗器械包装试验方法 第1部分:加速老化试验指南》 |
四、主要风险
骨水泥套管组件产品应按照YY/T 0316—2016《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进行风险分析。
表2 骨水泥套管组件产品的主要危害
危害的分类 |
危害的形成因素 |
可能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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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危害 |
生物污染 |
生产环境控制不好。 灭菌操作不严格。 包装破损。 使用时操作不正规。 |
产品带菌,引起患者感染。 |
生物不相容性 |
化学残留物过多,如环氧乙烷超标。 |
产生毒性或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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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和药物不相容性 |
材料选择不当,对骨水泥所带药物产生吸附或发生反应。 |
产生毒性或药物失效,引起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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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确的配方 (化学成分) |
未按照工艺要求配料。 添加剂或助剂使用比例不正确。 |
有可能引起小分子物质残留量过大,造成毒性危害。 |
|
毒性 |
不正确的配方。 加工工艺控制不严格。 后处理工艺控制不严格。 |
生物相容性不符合要求。 |
|
再感染和/或交叉感染 |
使用不当、标识不清。 |
引起感染、交叉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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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危害 |
毒性 |
搅拌碗中溶解骨水泥单体时,与单体、溶剂发生反应,析出化学物质。 |
产生毒性或刺激。 |
环境 危害 |
储存或运行偏离预订的环境条件 |
储运条件(如温度、湿度)不符合要求。 |
产品老化、无菌有效期缩短。 |
意外的机械破坏 |
储运、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机械性破坏。 |
产品使用性能无法得到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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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废物和(或)医疗器械处置的污染 |
使用后的产品没有按照要求集中销毁。 |
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细菌的交叉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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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医疗器械使用有关的危害 |
不适当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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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记不清晰、错误、 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标记。 |
错误使用。 储存错误。 产品辨别错误。 |
不适当的操作说明,如: (1)和医疗器械一起使用的附件规范不适当; (2)预先检查规范不适当; (3)操作说明书过于复杂; (4)维修规范不适当 |
包装破损无法识别。 操作要点不突出。 |
无法保证使用安全性。 导致操作失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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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不熟练/未经培训的人员使用 |
操作不熟练、操作失误。 |
造成椎体损伤。 工作通道放置位置不合适注入效果受影响。 引流管拔出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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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副作用的警告不充分 |
对操作人员警示不足。 |
重复使用。 二次灭菌。 使用者出现过敏、刺激反应。 椎弓根已破损,引起注入的骨水泥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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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很可能再次使用的危害警告不适当 |
造成重复使用。 |
交叉感染。 骨水泥套管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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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当不合适或过于复杂的使用者接口 |
违反或缩减说明书、程序等 |
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储存方法、警示事项等表述不清。 |
骨水泥注入后渗漏、重复使用引起感染、没有集中销毁造成环境危害等。 |
功能性失效、维修和老化引起的危害 |
对医疗器械寿命终止缺少适当的决定 |
没有标识产品有效期。 |
超出有效期的产品被使用,造成细菌感染或因材料老化产生而导致产品性能不符合要求。 |
不适当的包装(医疗器械的污染和/或变质) |
没有进行包装确认。 |
不能确保产品无菌,从而导致出现细菌感染。 |
|
再次使用和/或不适当的再次使用 |
产品标识没有明确。 |
出现细菌感染、交叉感染等现象。 |
功能性失效、维修和老化引起的危害 对医疗器械寿命终止缺少适当的决定 没有标识产品有效期。 超出有效期的产品被使用,造成细菌感染或因材料老化产生而导致产品性能不符合要求。
不适当的包装(医疗器械的污染和/或变质) 没有进行包装确认。 不能确保产品无菌,从而导致出现细菌感染。
再次使用和/或不适当的再次使用 产品标识没有明确。 出现细菌感染、交叉感染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