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器审/核查中心发布12个医械技术答疑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6-25

以下为正文:
来源:器审中心、核查中心

【问】延续注册,若原产品技术要求及其变更对比表“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中未体现软件信息,需在符合性声明中明确吗?
 
【答】需要,延续注册时,产品技术要求“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应明确软件的名称、型号规格、发布版本、版本命名规则,若原注册产品标准(或原产品技术要求)及其变更对比表未体现上述软件信息,需在符合性声明中予以明确。 
产品技术要求“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所述软件版本命名规则应涵盖网络安全更新情况,区分重大网络安全更新和轻微网络安全更新。若原注册产品标准(或原产品技术要求)及其变更对比表未体现软件相关信息,需在符合性声明中予以明确,其中软件版本命名规则需涵盖网络安全更新情况。

【问】微波消融设备主机和消融针是否可单独申报注册?是否需限定配合使用情形?
 
【答】微波消融设备的主机和消融针可以作为同一注册单元整体申报,也可拆分成不同的注册单元单独申报。
微波消融设备的主机、线缆及消融针的匹配性要求很高,随意更换配合方式会影响微波输出的安全有效性,研发生产和使用必须与明确的主机或附件配合。
对于单独申报的微波消融设备主机和消融针,均需明确配合使用产品的相关限定。单独申报的主机需在适用范围中明确配合已批准与本设备连用的消融针使用;单独申报的微波消融针需在适用范围中明确配合使用主机的规格型号和软件版本号。

【问】产品仅外观形状发生变化,需要进行变更注册吗?
 
【答】1、应确认外观形状变化是否涉及注册证及其附件载明的内容,若涉及,应申请变更注册; 
2、应对申报产品变化情况进行整体评估,若外观形状变化涉及电气安全标准或电磁兼容标准要求重新判定或评估,则应进行检测并申请变更注册。
 
【问】当利用已上市同类器械的生物学试验数据进行生物学评价时,哪些因素可能影响生物相容性风险?
 
【答】影响生物相容性风险的主要因素有:产品的材料化学组成(包括各组成材料比例)、产品物理结构、表面特性、生产工艺、灭菌方法、原材料供应商及技术规范、液体类产品/湿态保存类产品还需考虑内包装材料。 
若受试品与申报产品在以上所列可能影响生物相容性风险的因素中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则需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所提交的试验报告适用于申报产品,嘉峪检测网提醒必要时补充相应的生物学评价资料,如可沥滤物分析及毒理学风险评定资料、相关生物学试验项目的补充试验等。
 
【问】定量检测体外诊断试剂准确度/正确度分析性能评估中,何种情况下可采用回收试验方法?
 
【答】依据《定量检测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对于可获得标准溶液、标准物质或分析物纯品的试剂(例如部分临床化学检测试剂),可采用回收试验进行正确度评价。将标准溶液、标准物质或分析纯品加入临床样本中,配制成回收样品,进行检测。 
使用已上市试剂或申报试剂检测系统定值的样本或企业参考品不属于上述回收样品及可获得标准溶液、标准物质或分析物纯品的范畴,此种情况不建议采用回收试验方式进行正确度评价。
 
【问】医疗器械检验机构不具备全项目的检验资质,实施委托分包部分项目给其他检验机构检验,这种检验方式是否认可?
 
【答】1、委托检验机构应具有[敏感词]资质认定证书(CMA)和承检范围。 
2、委托检验机构对受托检验机构出具的报告进行汇总并对受托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进行结论判定,可在备注栏中注明受托的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报告原件。 
3、由委托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负责。
 
【问】激光选区熔化制造工艺制造定制式义齿应考虑那些内容?
 
【答】采用激光选区熔化制造工艺制造的型号规格,需提供送检样品的生产工艺记录(包括:产品的热处理条件,打印机参数:铺粉层厚、光斑直径、激光功率、扫描速度、打印间距等,金属粉末重复使用次数及使用处理方法等),并声明实际生产工艺符合原材料推荐的生产工艺要求。
 
【问】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综述资料中原材料的来源及制备方法如何描述?
 
【答】原材料如为企业自制,应简要说明其制备过程;如为外购,应明确外购方(供应商)名称,针对抗原、抗体等主要生物原料建议进一步提供外购方出具的检验报告(COA)。
 
【问】首次注册的软件组件中软件发布版本为V1,后软件发布版本升级为V2,但变更后的V2版上市后出现很多bug,现计划将软件回退至V1版本销售,是否需要申请变更注册?
 
【答】按照《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和软件版本命名规则要求,发生重大软件更新(即软件发布版本发生变化),需要申请变更注册;嘉峪检测网提醒发生轻微软件更新,注册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控制,无需进行变更注册,待下次注册(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时提交相应申报资料。软件发布版本从V2修改为V1,属于发生重大软件更新,应该申请变更注册。
 
【问】环氧乙烷(EO)残留限量的指标如何确定?
 
【答】申请人可参考相关标准中对于单件/套器械EO残留限量指标。若参考GB/T 16886.7-2015中允许限量,申请人应考虑产品实际使用时多器械联用情况,并结合产品EO残留量实际控制水平,制定单件/套产品符合要求的环氧乙烷残留限量,并提供相关依据。
 
【问】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综述资料中主要生产工艺如何描述?
 
【答】可采用流程图方式介绍主要生产工艺,并简要说明主要生产工艺中每个生产步骤需满足的条件(如:工作液的浓度,生产过程所需的温度、湿度、反应时间,环境的洁净程度等)及关键质控环节。

【问】脉搏血氧仪专标YY9706.261-2023于2026年1月15日实施,产品何时实施GB9706.1-2020?
 
【答】若产品有适用GB 9706.1-2020配套专用标准的,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可与最后实施的专用标准同步实施。因此,产品注册工作中, 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可与YY 9706.261-2023同步在2026年1月15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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