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9706三版系列标准:应用部分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7-22

[敏感词]:什么是应用部分?

在标准3.8章节有如下定义。当我们定义应用部分时,有时存在这样的疑问:患者接触到的设备部分是不就是都属于应用部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正确理解应用部分的定义,在上图标黄了需注意的关键词,又以“necesarily”这个词最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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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使用中,为实现设备功能,患者可接触到的设备部分可分为“necessarily” 与“not necesasrily”两种。举个例子,在做磁共振检查时,患者必须躺在患者床上,这个床是属于“necessarily”接触的部分。但病人在上下病床过程中,会可能触及磁共振机架外壳,这样的接触是“not necesasrily”。因此通常我们会定义病床是应用部分,但机架外壳不属于应用部分。


在此还想举另外一个例子,就是家用电子血压计,为了测量血压,我们需要患者戴上袖套,毫无疑问袖套属于应用部分。但在测量过程中,因为是家用电子血压计,除非特别声明患者不可以操作设备,会存在患者自己操作设备的情况,和设备操作部分的接触也是“necessarily” ,那设备主机部分也应属于应用部分。

那“not necesasrily”接触的部分,也就是患者可能碰到,但未被定义为应用部分,又该如何考虑呢?这个就是在该应用部分定义注释2中提及的4.6章节中需要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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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为什么要定义应用部分?

我们谈伤害程度,谈风险,脱离了受者意义不大。比如职业格斗者之间你来我往,大多情况可以比划个几个回合,换成某“武术大师”,几秒就倒了。我们假设地球引力相同的情况下,大概率是因为这个受者不同造成的。

相对正常人,患者有很多特殊的情况需要考虑。可能是身体很虚弱,可能是感知迟钝的或者无法感知,可能是无法说话表达其感受,身体可能是裸露的,甚至皮肤可能是破损的等情况。那对必须要与患者接触的部分即应用部分,我们需要进行区分,给予特别要求也是情理之中。


第三:标准中关于应用部分主要有哪些特别的要求?

应用部分所强调的是与患者的物理身体接触,需要特别考虑的危害防护主要有两点: 电击危害防护与过温防护。

关于应用部分电击危害防护,在标准第8章节,与此相关的有患者漏电流,患者辅助漏电流,F型应用部分加压,绝缘防护部分的MOPP等。

关于过温防护,11.1.2 Temperature of APPLIED PARTS 章节有专门针对应用部分过温的要求,并有温度限值表格24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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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电击危害防护与过温防护相关的第8章节,第11章节外,标准第6章设备分类,第7章标签说明书,也有关于应用部分的要求,相对比较通俗易懂,在此不做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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